一、直流電源系統電壓 1、直流系統標稱電壓 (1)控制負荷的直流系統宜采用110V。 (2)動力負荷的直流系統宜采用220V。 (3)控制負荷和動力負荷并的直流系統宜采用110V或220V。 (4)當采用弱電控制或弱電信號接線時,采用48V及以下的直流標稱電壓。 2、直流系統母線電壓 (1)在正常運行情況下,直流系統的母線電壓應為直流系統標稱電壓的105%。 (2)在均衡充電情況下,直流系統的母線電壓應滿足如下要求: 1)控制負荷的直流系統,應不高于直流系統標稱電壓的110%。 2)動力負荷的直流系統,應不高于直流系統標稱電壓的112.5%。 3)負荷和動力負荷合并的直流系統,應不高于直流系統標稱電壓的110%。 (3)在事故放電情況下,蓄電池組出口端電壓應滿足如下要求: 1)負荷的直流系統,應不低于直流系統標稱電壓的85%。 2)動力負荷的直流系統,應不低于直流系統標稱電壓的87.5%。 3)負荷和動力負荷合并的直流系統,應不低于直流系統標稱電壓的87.5%。 二、直流電源系統蓄電池組 1、蓄電池組形式 (1)大型和中型發電廠、220kV以上變電站和直流輸電換流站宜采用防酸式蓄電池或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 (2)小型發電廠幾110kV變電站宜采用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防酸式蓄電池,也可采用高倍率鎳堿性蓄電池。 (3)35kV及以下變電站和發電廠輔助車間宜采用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也可采用高倍率隔鎳堿性蓄電池。 2、蓄電池組數 在DL/T5044-2004<<電力工程直流系統設計技術規程>>中,變電站裝設蓄電池組數量的規定如下: (1)220~500kV變電站應裝設不少于2組蓄電池。當配電裝置內設有繼電保護小室時,可將蓄電池分組裝設。 (2)110kV及以下變電站宜裝設1組蓄電池,對于重要的110kV變電站也可裝設2組蓄電池。 (3)直流輸電換流站站用蓄電池應裝設2組蓄電池。極用蓄電池每極可裝設2組蓄電池。 (4)對于48V及以下的直流系統,當采用蓄電池組供電時,可裝設2組蓄電池。 三、直流電源系統充電裝置 1、充電裝置形式 (1)高頻開關模塊型充電裝置。 (2)晶閘管充電裝置。 2、充電裝置配置 (1)直流系統配置1組蓄電池。 1)采用晶閘管充電裝置時宜配置兩套充電裝置。 2)采用高頻開關模塊型充電裝置時,宜配置1套充電裝置,也可配置2套充電裝置。 (2)直流系統配置2組蓄電池。 1)采用晶閘管充電裝置時,宜配置3套充電裝置。 2)采用高頻開關模塊型充電裝置時,宜配置2套充電裝置,也可配置3套充電裝置。 四、直流電源系統接線方式 1、母線接線方式 (1) 1組蓄電池的直流電源系統,采用單母線分段接線或單母線接線。 (2) 2組蓄電池的直流電源系統,應采用二段單母線接線,蓄電池組應分別介入不同母線段。二段直流母線之間應設聯絡電器。聯絡電器可以是聯絡斷路器,也可以是隔離開關。 (3) 2組蓄電池組的直流電源系統,應滿足在運行中二段母線切換時不中斷供電的要求。切換過程允許2組蓄電池短時并聯運行。在合聯絡電器之前,應先測量二段母線的電壓,若有比較大的差異,則不得合此斷路器或隔離開關,以防造成環流沖擊影響正常運行。母線并列只能通過母線聯絡斷路器或隔離開關進行,嚴禁通過饋線的聯絡斷路器并列母線。 2、蓄電池組合充電裝置與母線的連接方式 蓄電池組和充電裝置與母線的連接方式 蓄電池組和充電裝置應經隔離電器和保護電器接入直流電源系統,其連接方式如下: (1)直流電源系統為單母線分段接線時,蓄電池組和充電裝置與母線的連接方式如下: 1) 1組蓄電池配置1套充電裝置時,二者應接入不同母線段。 2) 1組蓄電池配置2套充電裝置時,2套充電裝置應接入不同母線段,蓄電池組應跨接在二段母線上。 (2) 2組蓄電池配置2套充電裝置時,每組蓄電池及其充電裝置應分別接入不同母線段。 (3) 2組蓄電池配置3套充電裝置時,每組蓄電池及其充電裝置應分別接入不同母線段,第3套充電裝置應經切換電器可對2組蓄電池進行充電。 3、蓄電池組試驗放電回路 每組蓄電池均應設有專用的試驗放電回路。試驗放電設備應經隔離電器和保護電器直接與蓄電池組出口回路并接。蓄電池組放電裝置宜為移動式設備。 4、直流電源系統外,變電站的直流電源系統均采用不接地的對地絕緣方式運行。 五、直流電源系統網絡設計 1、直流電源系統的供電方式 直流電源系統的供電網絡為輻射式供電方式。 2、直流電源柜輻射供電 (1) 直流事故照明、直流電動機、交流不停電電源裝置、運動、通信以及DC/DC變換器的電源等。 (2) 變電站集中控制的電氣設備的控制、信號和保護電源。 (3) 直流分電柜的電源。 3、直流分電柜接線 (1) 直流分電柜應有二回直流電源進線,電源進線應經隔離電器接至直流母線。 (2) 直流分電柜由一組蓄電池的直流電源系統供電時的接線:直流分電柜的二回直流電源來自不同母線段,對單母線接線可來自同一母線,分電柜的直流母線可不分段;對于具有雙重化的保護回路要求雙電源供電的負荷,分電柜應設置二段母線。 (3) 直流分電柜由2組蓄電池的直流電源供電的負荷,分電柜應設置二段母線,二回直流電源應來自不同蓄電池組,并應防止蓄電池組并聯運行。 1) 對于具有雙重化和保護回路要求雙電源供電的負荷,分電柜應設置二段母線,二回直流電源應來自不同蓄電池組,并應防止蓄電池組并聯運行。 2) 對于不具有雙重化和保護回路要求爽電源供電的負荷,二回直流電源可來自同一蓄電池組,也可來自不同蓄電池組,并應防止蓄電池組并聯運行。 4、直流電源柜的環形供電方式 當需要采用環形供電時,環形供電網絡干線或小母線的二回直流電源應經隔離電器接入,正常時為開環運行。環形供電網絡干線引接負荷處也應設置隔離電器。
直流電源系統設備配置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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